南昌工学院关于课程考核的指导性意见
2017-12-08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工教字〔2017〕90号
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评价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工作,深化课程考核改革,科学测评课程教学与学生学习效果,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对课程考核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治合格、身心健康、理论到位、技能实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发挥课程考核对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的推动、促进作用,以考促教,以考促学,规范管理,科学实施,树立全面考核、注重过程、突出应用的课程考核新理念,逐步建立考核内容综合化、考核形式多样化、考核过程全程化的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的多元化课程考核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适用性原则。课程考核应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结合课程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设计出科学合理的课程评价体系和考核方法,从课程的理论知识、技术技能、职业素养等各层面对学生进行考核,对学生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
(二)多元化原则。课程考核方法向多样化转变、考核内容向注重综合能力考核转变、成绩评定向综合性转变等三个转变,倡导多种形式、多个阶段的多元化课程考核方法。
(三)针对性原则。遵循人才培养成长规律,根据学习基础较薄弱的少数民族学生实际情况,应针对性进行考核内容、考核方法、成绩比例构成等改革,系统科学设计,实现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评价。
三、基本要求
(一)明确课程考核方式。课程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应履行相关手续获学校批准后执行。
(二)改革课程考核方法。课程考核方法主要有笔试、口试、实践操作、成果测试及单元测试等。笔试可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等形式;口试可采用课程答辩、小组讨论、主题演讲等形式;实践操作可采用上机操作、仿真模拟、技能测试等形式;成果测试可采用作品展示、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形式;单元测试为分阶段在课程部分教学单元内容完成后采取上述其他考核方法检验学生对本单元内容掌握情况综合评定学生课程学习成效的方法。与职业(从业)资格证书密切相关的技术技能课程、职业素养课程鼓励实行“以证代考”。
(三)课程考核方法选择。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原则上应在期末采用笔记(含闭卷、开卷)或教学过程中分阶段单元笔记测试方法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可采用笔试、口试、实践操作、成果测试及单元测试等考核方法。改革创新课程考核方法,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填写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经教研室、教学单位、学校审核批准后准予实施。
(四)注重过程考核。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构成,将学生日常表现、出勤情况、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实验实训完成情况等纳入课程考核范围,作为平时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合理设置成绩占比。根据课程性质、课程特点、课程类型及考核方式等,合理设置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所占课程成绩的比重。原则上授课方式为讲授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30%,期末成绩占比70%;授课方式为理实一体化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40%,期末成绩占比60%;授课方式为实践的课程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各占比50%。
(六)鼓励进行分层考核。采用分层教学的课程,应根据分层课程内容的不同,采用差异化、针对性的考核方法与考核内容。各教学单位应加强课程考核改革研究,探索适用课程特点与学生实际情况的考核内容、方式方法。
(七)提高课程考核的针对性。课程考核应遵循人才培养与成长规律,针对基础较薄弱的少数民族学生应设计针对性的课程考核内容,采取不同的考核方法,特殊设计平时成绩所占比重,重点考察学生日常表现、课堂表现与学习态度。针对少数民族学生课程考核的改革由教师提出考核改革实施方案,经教学单位审核,学校批准后实施。
(八)规范考试资料存档。各门课程均应有详细完备的评分标准,包括平时成绩评定标准及评分依据,笔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口试、实践操作、成果测试等应有操作规程、评分标准。笔试试卷应按规范存档,口试过程应有音视频资料存档,其他考核方法也应有相应成果作品存档备查。少数民族学生考试资料可与其他学生考试资料集中存档,也可单独存档,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九)加强课程考核监控评价。教师应及时分析课程考核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各教学单位、教研室应于每学期期末考核结束后及时对本单位、本教研室相关课程考核情况进行跟踪反馈、检查评价,使课程考核方式方法不断优化,确保课程考核能真正检验课程教学质量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四、其他
本指导意见作为全校课程考核的原则性要求,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施行,以往各学期考试资料存档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