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教材质量评估暂行办法
2017-12-08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工教字〔2017〕138号
教材评估是对选用及自编教材质量高低的评判,是保证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措施,定期组织教师、学生对正在使用的教材进行评估,明确选用该教材的理由,对所使用教材的特点、特色和存在的不足进行评价活动非常必要,对提高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教材评估工作必须遵循思想性、先进性、科学性、针对性、客观性、统一性、可行性、实用性等原则,评估指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简便易行。尽可能选用高水准、高质量、具有权威性同时又切合我校教学实际的版本。
2.教材评估由教务处会同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教师和学生集体评估。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力争实行学生网上评估。
3.教材评估的对象为全校各专业所有课程使用的教材。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含理论课、实验课)使用的公开出版教材、自编教材(讲义、实习、实验指导书等)、电子教材等。评价的重点为公共基础课和必修课教材。
4.教材评估的目的是加强对教材选用和教材编写的质量监控,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牢固树立为教学工作服务的意识,以人为本,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己任,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监督作用,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5.学校组织任课教师在所选教材使用一个教学周期后对该教材进行评估填写《南昌工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评价)》,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予以评估,写出评议意见。
6.教务处制订《南昌工学院教材质量评价问卷调查(学生评价)统计表》,各院部组织学生对本学年使用教材质量进行量化考核,并由各院部汇总各等级教材的情况。
7.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到各二级学院(部),以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调控,提高教材选用质量。评估结果优异的教材,将根据教学需要加以推广使用。师生反映较差的教材不能继续作为本课程教学使用教材。
8.教师进行教材评估的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订购该教材的重要依据。由本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教师评价结果将作为该教材更新、评奖优秀教材的依据之一。
9.学生进行教材评估的结果供教师在订购教材时参考。由本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学生评价结果,将在该教材评奖或重印时作为参考依据。
10.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原相关办法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南昌工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用)
附件2:南昌工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学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