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教师教学比赛实施办法
2017-12-07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工教字〔2017〕103号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转型发展与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教师课堂教学比赛。为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使之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比赛以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比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以“两为一迎”为导向,以“上好一门课”为目标,以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为宗旨,发挥教学比赛在更新教学理念、交流教学经验方面的重要作用,培养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南昌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比赛组织委员会,成员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学督导委员会等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比赛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成立南昌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比赛校内评审专家组,负责比赛评审工作。
三、比赛原则
比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的原则;坚持程序严谨、规范的原则。
四、参赛对象
凡与学校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承担了比赛所在学期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五、比赛类别及要求
(一)青年教师教学比赛
1.参赛对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各教学单位专职教师;
2.参赛内容:本学期正在开设课程的相关教学内容,制作完成相应课件;在历年比赛中获奖的教师再次参赛时教学内容不得与历年参赛的教学内容重复。
(二)多媒体课件比赛
1.参赛对象:各教学单位专职教师,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2.参赛内容:本学期课程教学正在使用且历年未获比赛奖励的多媒体课件;课件制作软件和工具不限,风格形式不限;作品主体内容为教师原创,引用的图文等资料明确注明。
(三)说课比赛
1.参赛对象:我校承担了比赛所在学期课程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
2.参赛内容:比赛的内容为当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说课一定要体现我校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说课内容覆盖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要求的整门课程,说课时要求说清楚三个层面(教什么、怎么教、为什么这样教)和五个环节(说课标、说教材、说教程、说学法、说教法)说课形式不限,可采取板书方式或板书与多媒体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微课(慕课)比赛
1.参赛对象:我校承担了比赛所在学期课程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
2.参赛内容:主要针对知识点、例题/习题、实验活动等环节进行讲授、演算、分析、推理、答疑等教学选题;尽量“小(微)而精”,建议围绕某个具体的点,而不是抽象、宽泛的面 ,选题针对本册教材知识点典型重点难点的程度;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作品必须为微课程视频,还应该包括在微课程录制过程中使用到的辅助扩展资料(可选):微教案、微习题、微课件、微反思等,以便于其他用户借鉴与使用;视频画质清晰、图像稳定、声音清楚 (无杂音)、声音与画面同步,不得从他处抄袭、转载,否则将取消参与资格并自行承担后果;微课类型包 括教授类、解题类、答疑类、实验类、活动类、其他类;录制方法与备授课工具可以自由组合。
六、比赛安排
教师课堂教学比赛每学期举办两次,比赛分为各教学单位内部初赛与学校现场决赛两个阶段:
(一)各教学单位内部初赛:参赛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报名,并提交相关课件;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本部门参赛教师进行比赛,按照本教学单位参赛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学校现场决赛,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将比赛(作品)推荐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提交至教务处;参加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及说课比赛的教师需将教案一式5份以及多媒体课件电子文档提交至教务处,参加多媒体课件比赛和微课(慕课)比赛的教师需将参赛作品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
(二)学校现场决赛:
1.决赛按参赛课程分理工、文管两组进行,比赛顺序由参赛教师现场抽签决定,校内专家现场评审。参加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的每位教师进行现场教学展示,时间10分钟以内,然后回答评委提问,时间5分钟以内;参加多媒体课件比赛的教师利用5分钟时间进行作品演示、讲解与回答专家提问;说课的比赛时间不超过15分钟,微课视频时长一般为5-8分钟,不超过10分钟。
2.评审专家现场评分,成绩于比赛过程中公布。
七、奖项设置
1.按理工组与文管组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2.学校将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将获奖情况作为教师年终业绩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的依据。
八、本办法即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