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改革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6-10-26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工教字〔2016〕97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改革课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课程负责人填写《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改革课程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立项申报时需提供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授课计划;
2、课程负责人将申请表报所在教学单位,经教学单位出具意见后,由教务处进行审批;
3、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2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改革课程立项申请表》和《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改革课程立项申请统计表》(见附件1)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改科(2教311),电子版发至QQ:327820312。
联系人:黄芳 联系电话:87583665
附件:1、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改革课程立项申请统计表
2、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改革课程立项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1.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改革课程立项申请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