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改革课程结项答辩的通知
2018-04-17 来源: 浏览次数:0
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改革课程结项答辩的通知
南工教字〔2018〕35 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改革课程总体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改革课程结项答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答辩时间:2018年4月17日下午13:00;
2.答辩地点:董事楼一楼103会议室;
3.答辩形式:PPT汇报;
4.答辩程序:项目负责人从改革思想、改革内容和改革效果三个方面对课程改革情况进行综合阐述,时间控制在6分钟之内。汇报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对课程改革相关情况进行提问和交流;
5.答辩结果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博文,地点:行政楼306室,联系电话:87713803。
附件: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改革课程答辩名单
教务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