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课程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8-06-27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工教字〔2018〕75 号
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课程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和教学改革,深化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课程改革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须为2018年秋季学期开设,且列入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核心主干课程;
2、课程改革应以《南昌工学院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为指导思想,明确采用何种改革方法例如:产教融合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课程、实践导向课程、信息化课程、双语教学课程等,对于校企合作联合开发课程可考虑优先申报;
3、课程改革应能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并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显性的改革成果,能够体现出南昌工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创新、特色之处;
4、课程改革立项必须由团队完成,课程负责人须为讲师及以上职称,并且近2年内承担过该课程或相关课程的实质教学任务。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由课程负责人填写《2018年秋季学期课程改革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立项申报时需提供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授课计划;
2、课程负责人将申请表报所在教学单位,经教学单位评选后择优推荐给教务处,由教务处联合课程改革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批;
3、请各教学单位于7月2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2018年秋季学期课程改革立项申请表》和《2018年秋季学期南昌工学院各教学单位课程改革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交至笃行楼30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327820312@QQ.com。
联系人:黄 芳 联系电话:15179165151
附件:1、2018年秋季学期课程改革立项申请表
2、2018年秋季学期南昌工学院各教学单位课程改革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8 年6月25日
附表1.南昌工学院2018年秋季学期课程改革立项申请表.docx
附表2.南昌工学院2018年秋季学期教学单位课程改革立项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