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课程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8-11-21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工教字〔2018〕125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快工程教育改革、培养多元化创新工程人才,突显新工科教育理念,深化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课程改革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改革应以《南昌工学院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为指导思想,明确课程改革类型、改革方法、改革成果等;
2.课程须为2019年春季学期开设,且列入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核心主干课程;
3.课程改革项目必须由团队完成,课程负责人须为讲师及以上职称,并且承担过两轮或两轮以上该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由课程负责人填写《2019年春季学期课程改革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立项申报时需提供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授课计划;
2.课程负责人将申请表报所在教学单位,经教学单位评选后择优推荐给教务处,由教务处联合课程改革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批;
3.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2019年春季学期课程改革立项申请表》和《2019年春季学期南昌工学院各教学单位课程改革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交至笃行楼306办公室,电子版发至20230119@qq.com。
联系人:易素君 联系电话:87713803/18079441481
附件:1.2019年春季学期课程改革立项申请表
2.2019年春季学期南昌工学院各教学单位课程改革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1.南昌工学院2019年春季学期课程改革立项申请表.docx
附件2.南昌工学院2019年春季学期教学单位课程改革立项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