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撤项的通知
2019-04-29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工教字﹝2019﹞36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昌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28项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课题进行撤项处理。对撤项处理的课题所拨经费予以追回,撤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附件:南昌工学院部分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撤项名单
教务处
2019年4月28日
关于部分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撤项的通知2019-04-29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工教字﹝2019﹞36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昌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28项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课题进行撤项处理。对撤项处理的课题所拨经费予以追回,撤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附件:南昌工学院部分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撤项名单
教务处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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