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五类”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3-11 来源: 浏览次数:0
(2021009)
各学院: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件精神,总结提炼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在线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开展经验,持续加强一流课程建设工作,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育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线上一流课程不限),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课程等。课程内容适合采用各类课程教学模式,有较好的建设基础。
二、申报类型
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等5大类,其中虚拟仿真实训教学项目单独申报。
1. 线上一流课程
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学校高品质慕课。
2.线下一流课程
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4.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通过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网上做实验”和“虚拟做真实验”,解决了高校实验教学 “做不到”“做不了”“做不上”的老大难问题。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在职教师,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长期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
2.本次申报主要目的是课程建设培育,如申报课程尚未开展建设,申报书中无法填报的可以填写拟建设方向和内容。申报课程最好为经过两个学期以上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3.课程内容及申报材料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正确。课程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等问题,三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4.已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的,其课程及课程负责人不再参加此次校级课程评选。
5.课程设计要把握“两性一度”原则,具有一定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方式鼓励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四、申报数量及评审
每学院至少申报3门课程。实行“推荐+评审”制度,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建设课程约30门。
五、经费保障及建设要求
1.经费资助:经评审公示后无异议的立项课程每门课程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需求按照管理要求合理安排经费列支。
2.立项建设的课程要求立即启动运行,并积极推广使用,扩大课程受益面和社会影响力。
3.立项一年后进行验收,择优推荐省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学校将视课程建设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继续给予相应支持。
4.课程建设平台:慕课网建课(目前只限于爱课程/中国大学慕课、超星平台)需向教务处教务科提出申请。
六、其他
1.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学院将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3份及推荐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学改革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357745311@qq.com。
2.各学院要加大对五类一流课程建设支持力度,并以此为抓手,统筹推进一流专业建设、新形态教材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要汇聚名师和优质教学资源,强化教学支持和意识形态过程监控,建立一流本科课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