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实施江西省高校课程育人共享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29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工教字〔2018〕59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课程建设,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现将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江西省高校课程育人共享计划的通知》(赣教高字〔2018〕34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文件,组织好共享计划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按照共享计划立项课程建设要求,从至少已开设3轮以上,课程负责人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1轮的课程中遴选。
二、申报时间
1.5月29日—6月15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筛选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并择优申报,填写《高校课程育人共享计划立项申请表》。
2. 6月16日—6月17日,各学院将《高校课程育人共享计划立项申请表》的电子稿和纸质稿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杜美玲,邮箱:236775708@qq.com,地点:行政楼320办公室。
3.6月18日—6月30日,由教务处邀请专家集中评审,遴选出两门课程上报省教育厅。
三、相关要求
每个教学单位至少申报两门课程,马克思主义学院申报思政课或公选课,其他学院申报专业课或公选课。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江西省高校课程育人共享计划的通知
附件1:关于组织实施江西省高校课程育人共享计划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