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20-03-14 来源: 浏览次数:0
(2020026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的通知》文件安排,组织开展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文件,组织好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内容
参照《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根据新工科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
二、项目申报程序
1.由各工科学院认真研究通知文件,自行组织筛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填写《附件3: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2. 由教务处邀请专家集中评审,遴选出:1-2项上报省教育厅。
三、项目申报要求
1.各工科学院申报时要科学梳理工程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脉络,深刻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转型发展需求,突出特色、统筹设计,集中力量、组织队伍,以申报项目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新工科建设。
2.各相关学院于3月31日前提交《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的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纸质稿(一式四份)开学后提交。联系人:代喜,邮箱:3022984273@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号)
附件2: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3: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2: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的通知.doc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