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0-12-04 来源: 浏览次数:0
【2020 070】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项目管理,提高结题质量,根据2020年教务处工作安排,拟定于12月下旬组织结题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8年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办理了延期结题以及达到研究期限并已完成预期研究目标的在研课题,均可申请结题。(拟结题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好相关结题材料及结题鉴定表,结题材料(含封面、目录、课题申报书、活页、课题立项通知书、项目变更表、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附件(含必备的《研究报告》、讲义、论文等)。
2、结题材料要求:
排版要求:标题黑体二号加粗居中,行距35磅,标题字数偏多时可适当调小字号;正文仿宋三号,每段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26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
装订要求:课题组须于2020年12月16日前将结题鉴定表、结题材料纸质稿(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暂不需胶装)一式三份及电子稿PDF格式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科;评审答辩结束后,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并将结题材料统一胶装:封面统一采用天蓝色封面,双面打印,左侧胶装3份。结题鉴定表双面打印单独装订3份。
3. 课题负责人按照教学改革课题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准备结题材料,或可进入“教务处网站—文件下载—教师下载”下载“结项材料及要求”。
4. 教务处根据上级项目管理办法及学校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形式审查,初审不符合结题要求或材料不符合规范的,不安排参加结题答辩会,答辩通过的颁发结题证书或送上级相关部门评审鉴定,未通过评审的不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三、相关要求
1. 各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的要求,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完成申报书既定的全部研究任务,认真撰写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江西省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负责人请在系统提交结题申请,截止时间12月7日。
2. 历年已经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本次不予再次延期,已经离职的课题负责人,课题做撤项处理。课题变更须在结题前半年提交变更申请表。若课题成员变更,被调整的成员不在岗,原则上调整后的成员顺序不变,新增加的成员须发表与本项目相符及带有项目编号的成果;若课题成果形式变更,成果不能由难变易;若课题临时变更,概不受理。
3. 各课题负责人准备好5-8分钟的课题研究汇报材料,制成PPT,并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鲁和英,地点:笃行楼320室,电话:87837201。
附件:
教务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