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部2020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1-08 来源: 浏览次数:0
【2021 001】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推进高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教育部日前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认可立项的项目,可认定为教改课题。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自愿组织申报,鼓励动员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和学生认真阅读项目简介和申报要求,通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直接申请账号申报(http://cxhz.hep.com.cn)。申报人登录上述网址后,请仔细阅读《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
教务处
2021年1月8日
附件一: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docx
附件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