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6-02 来源: 浏览次数:0
(2021037)
各教学单位: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以自愿为原则,择优推荐,每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名,不符合条件可不推。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21年6月4日下午15:00前将《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以及推荐情况报告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57745311@qq.com。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鲁和英,87837201.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2021246).pdf
教务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