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江西省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2-10-12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工教字〔2022〕12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赣教高【2022】30号)文件(附件1)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级教改课题延续研究,研究成果应用于省级教改课题,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江西省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简称“省级教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从校级教改课题项目负责人中择优申报。
二、立项范围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省级教改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遴选,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 1 人,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 4 人。 申报人请在教研系统中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南工教字[2022]78号》批次中申报提交材料,活页与申报书分开上传,申报文件请以“课题名称+活页/申报”格式命名。(申报书和活页在系统中下载),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盲审要求)填写《申报书活页》(活页中不得出现课题组成员、论文作者、获奖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统一用×××、××××××代表。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四、评审立项
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省级教改课题拟报送名单,江西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复评后公布本年度省级教改立项名单。
五、经费支持与管理
教改课题在教改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省级一般课题按0.5万元/项、重点课题按2万元/项的额度安排经费;校级一般课题按0.2万元/项、重点课题及课程思政专项课题按0.3元/项的额度安排经费;
六、为防止“重立项、轻研究、缺应用”的现象,确保课题的研究质量和水平,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的管理,对在研项目全程进行督导。自今年起,在教务处将对所有推荐的课题组织开展查重工作,并提供查重报告到省教育厅。
七、请各单位于10月16日17:00前提交《2022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稿及电子稿报送至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有任何问题可以通过“南昌工学院教改QQ群号:100482213”询问获得,新申报课题的老师请主动加群。
联系人:鲁和英,地点:笃行楼320室,电话:87837201。
附件2:2022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docx
附件1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