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09-25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工教字〔2019〕77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组织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教学检查组,负责教学检查的统筹协调和实地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按照检查内容,准备相关材料备查。
二、检查方式
学校检查组深入各教学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教师的授课资料、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档案及考核档案存档情况。
三、检查时间
时间:9月26日
四、检查内容
(一)教师授课资格审查情况
检查组将对教师授课资质、业务能力水平(新开课、开新课、上学期受到“红黄牌”警告或其他原因被停课的教师应组织试讲,其他教师组织说课)、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政治素养及历年教学规范情况)及备课情况进行检查。对试讲、说课不合格的教师,各教学单位应加强针对性指导与帮扶,再次试讲或说课合格后准予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整改后仍不合格者本学期暂不安排教学任务。
(二)备课及教学文件准备
各任课教师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备课量达到学校相应规定,承担实验(训)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按照要求完成预做实验任务并填写预做实验报告。认真准备教学任务书、教师课表、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等教学相关文件。
(三)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档案存档、试卷存档及实验实训报告册存档等工作的情况。
五、检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将各项环节责任到人。
(二)各教学单位教学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向有关单位及个人反馈处理意见,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要切实负责,带领本单位检查组成员深入教研室、各类教学场所,特别是对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师教案、授课计划、课件等教学材料的规范性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附件:1.南昌工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表
2.南昌工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人员安排表
3.xx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授课资格审定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25日
南昌工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人员安排表.docx
南昌工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表.docx
xx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授课资格审定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