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4-11-14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工教字〔2014〕120号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培养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实现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2015届本科毕业生是我校首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经启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4年11月18日前,各学院将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提交至教学科研处教务科。
二、11月25日前,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选题情况统计表、选题分析报告、计划安排表报教学科研处教务科备案。
三、12月20日前,教学科研处将组织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工作进行检查,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安排、任务书填写、开题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四、2015年1月10日前,教学科研处将组织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2015年3月10日到3月31日,教学科研处将组织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六、2015年5月30日前,教学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教师对各专业毕业设计(包括评语、成绩)进行抽查复评,并公布复评结果,并按5%比例评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七、为加强学术诚信教育,端正学术风气,杜绝毕业设计(论文)可能出现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学校将对2015届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查重率超过35%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延期毕业或取消学位处理。
八、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为准。
九、有关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其他安排参见附件1,相关表格格式参见附件2。
附件1: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2: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统一格式
教学科研处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