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学校专业建设工作指示
2025-06-26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工教字〔2025〕125号
各学院、各专业:
为响应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优化调整高校学科专业布点的号召,为加强学校专业常态化建设,实现各专业持续有特色的发展、高质量有内涵的建设,奖优罚劣,全面推进学校一流专业建设。现下发2025~2026学年学校专业建设工作指示,各学院需指导并督促所属专业精心规划专业建设方案,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既定专业建设任务。
一、工作计划及完成时间
(一)秋季学期(2025.9~2026.2)
1.制定2025~2026学年专业建设执行计划。所有在招本科(含职业教育本科)专业都要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学年学校专业建设工作指示,按照“学校规定建设任务”“学院重点建设任务”“专业计划建设任务”,明确专业建设目标、确定完成年度任务的时间和项目责任人(见附件1),并对照计划抓好落实,教务处将视情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2025年9月30日前,学院汇总各专业的计划表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2.开展全校专业调整事项。根据各专业就业和招生情况,2025年10月展开全校专业调整工作,明确预警专业、确定停止招生专业等事项。各学院需结合实际情况,于10月10日前提交停招专业理由、恢复招生专业论证报告及专业调整升级方案,以便学校有序开展工作。
3.进行部分本科专业综合评价。2025年11月10日前,各学院要根据南工评字〔2025〕3号文件精神,组织完成学年的本科专业学院自评工作(见附件2),并将参评专业的电子材料按规定和要求统一上交校评估办。
学校将于11月底前完成学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
4.完成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和授权审核工作。对新设置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和授权审核,是学校专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需完成当年新增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同时,有首批毕业生的所在专业需对照省厅要求,完成学位质量授权审核。
11月底前,都要做好迎接省专家组评审的准备。
5.给出年度各学院专业建设综合排名。2025年12月,依据专业建设项目检查和评比(上半年)的成绩,专业建设综合评价(下半年)的结果,教务处与评估办将综合各学院年度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排名,以此作为各学院专业建设业绩的考量依据。
(二)春季学期(2026.3~2026.8)
6.完成一流本科专业培育立项、结题工作。2026年3月底,计划完成一流本科专业培育立项、结题工作。4~5月学校将对上一年度一流本科培育专业进行阶段性检查,通报检查结果,确保建设到位,对建设不到位的专业将要求限期整改。
7.开展新增专业申报预备案工作。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新增专业申报实行提前一年预备案制度。各学院在申报新增专业时,必须严格遵循《服务江西高质量发展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设置指南》及学校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并于2026年4月提交针对2027年拟申报新专业的研究报告,报告中要充分论证并重点说明申报新专业的理由和申报专业的条件与基础,在教育部专业申报网站备案。
8.开展辅修、微专业学位招生准备工作。2026年4月学校确定2026年辅修、微专业学位招生的专业、规模、计划和方案,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选择需求为目标,搭建多样化的成才路径,并确保秋季学期顺利开设。
9.进行学年本科专业建设项目检查和评比。2026年5月30日前,各学院要将在招本科专业2025~2026学年学校规定建设项目的电子材料按规定和要求统一上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学校将于6月完成本科专业建设项目检查和评比。
10.实施新专业申报和老专业注销工作。各学院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2025年预备案的新专业申报材料,经学校筛选审批后,2026年6~7月,在教育部网站申报新专业。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注销连续停招五年的本科专业。
2026年6月,将发布2026至2027学年学校专业建设工作指南,以便各学院及专业能提前规划、组织并执行新学年的专业建设任务。
二、主要建设任务及安排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专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南工政发〔2022〕76号),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实际,2025~2026学年主要专业建设任务安排如下:
(一)江西省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和授权审核
1.2025年新增本科专业的学位申请考核
机械学院新能源汽车工程;信息学院智能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建筑学院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三个专业要对照《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实施细则》,2025年11月底前要完成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接受江西省高等学校专家组的学位申请考核。
2.2025年有首批毕业生专业的学位质量授权审核
家政学(由教育学院负责完成);经管学院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建筑学院智能建造;艺术学院摄影四个专业需按照《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进行准备,确保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要达到江西省学位质量授权审核的要求。
(二)学校组织的部分专业综合评价
参加综合评价的专业(9个) | 完成时限 |
财务管理;机械电子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复评);水利水电工程;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2025年11月10日前学院完成自评工作 |
2025年11月30日前学校完成专业综合评价 |
(三)学校学年规定的专业建设项目
所有在招的本科专业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标准》等规范,于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学校规定的学年专业建设任务,并接受学校的检查和评比。
1.建设项目一、二
参建本科专业(12个) | 学校规定的建设任务 | |
会计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感知工程、虚拟现实技术(职教本科);环境设计。 | 项目一(秋季) | 专业发展规划(2026.01~2029.12) |
项目二(春季) | 团队建设和教师专业能力培养 |
2.建设项目三、四
参建本科专业(13个) | 学校规定的建设任务 | |
电子商务、金融工程;车辆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城乡规划、智能建造;护理学;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摄影。 | 项目三 (秋季) | 优化专业体系和改革专业课程 |
项目四 (春季) | 教学资源与实践教学条件的建设 |
3.建设项目五、六
参建本科专业(11个) | 学校规定的建设任务 | |
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机器人工程;商务英语;工程造价;体育教育;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 项目五 (秋季) | 专业建设的质量保障和管理 |
项目六 (春季) | 专业综合改革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
4.建设项目七、八
参建本科专业(9个) | 学校规定的建设任务 | |
财务管理;机械电子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复评);水利水电工程;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项目七 (秋季) | 专业自评报告 |
项目八 (春季) | 专业整改报告 |
其中,新能源汽车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家政学专业暂不参加学年校专业项目建设,全力完成省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和授权审核工作。但四个专业要对照学校自评的要求和标准,筹划好专业建设,研究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与同批次专业保持同步。
各专业建设项目的实际成果,学校将择机验证。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认真筹划
各学院、各专业的负责人要按照本指示要求,结合学院、专业实际,提前规划学年专业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和团队的引领作用,注重标志性成果的培育,高质量完成专业建设任务。
(二)按时完成
为搞好专业的各项建设,学校给各专业预留了充裕的建设时间。各学院、各专业需按时完成专业建设任务,并严格遵守项目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教务处、评估办将不再催促,没有特殊理由,超过上交材料最后截止时间,将停止受理,项目成绩为零分,全校通报批评。因此产生的后果,将由相关学院、专业自行负责。
(三)奖优罚劣
秋季学期,学校对部分专业进行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前二名,且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专业,予以奖励,第一名奖5000元、第二名奖3000元(若综合评价得分在90分[含]以上,奖1万元)。
春季学期,对全部在招本科专业的专业建设项目进行抽检,在学校规定的建设项目中抽查四项,对取得每项前二名,且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专业,予以奖励,第一名奖1500元、第二名奖1000元。对完成专业建设任务质量较差的专业和学院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2025-2026学年南昌工学院本科专业建设执行计划表
2:南昌工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计划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26日
附件1:2025-2026学年南昌工学院本科专业建设执行计划表.docx